今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条例》的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注重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为基层纪检检察部门,我的体会是:一是要积极学习,做好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这两部党内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布置。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好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切实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三是从严治党动真格,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对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要结合水文自身实际,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与省局《2004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特别要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为准则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水文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作者单位:襄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