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长江报记者 周长征 见习记者 颜超华 通讯员 周宇虹) 7月14日,本报在头版显要位置刊登消息,反映湖南省近半数水文测站受工程影响遭遇“不测”,严重影响洪水测流和预报,引起有关部门和读者的强烈反响。7月中下旬,在湖南省刚刚战胜湘西北洪水之际,本报记者赶赴湖南,对这一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调查。
一半测站遭“不测”
进入主汛期以来,位于湘江干流中游的国家重要水文站——归阳水文站站长何峰憋了一肚子“苦水”:受附近一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影响,该站不能像往年那样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报汛了。
原来,在归阳水文站下游修建了近尾洲水利水电枢纽后,使归阳水文站处于库区回水区内。归阳水文站站长何峰说,在近尾洲水利水电枢纽建成以前,归阳水文站一年只需要测流几十次就可以定线推流。而工程建成后,受变动回水的影响,水位流量关系变得复杂化,资料整编难度加大,测站职工一年要测流几百次,一天多达几次,劳动强度因此增加数倍甚至10倍以上,并严重影响测报时效和测验精度。
像归阳水文站一样,近年来湖南省许多水文测站都因为受到工程建设的影响而遭遇“不测”。湖南省水文局局长白超海告诉记者:“湖南省水文测站受工程影响日益严重。全省124个水文测站中,受到已建和在建工程影响的测站有58处,即将受到工程影响的测站有14处。”
据记者调查,目前湖南省受工程影响的水文测站有三种不同的类型。
一类是受电站、水库、引水设施、航电枢纽等河道内水工程影响,湖南省共有61处测站属此类情况。
近年来,水电资源丰富的湖南省吸引了多种渠道的资本前来开发,大小流域的梯级开发红红火火。据统计,到2002年底止,该省的大小河流上共建成水电站4632处。
湖南省水文局副总工胡贡生介绍,河流沿途一座座大坝的兴建,使原来的自然河流变成了一个个水库,由于库区回水区内自然水流条件改变,流速变缓,水文测验难度加大,影响严重的测站必须搬迁。湖南省境内的湘、资、沅、澧四水干流的控制站都已经或即将有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类工程的影响。
他举例说,近年来,湘江干流先后建成了宋家洲、近尾洲、大源渡、株洲等航电工程,这些工程修建后,使该省的老埠头、归阳、衡阳、衡山等水文测站全面处于库区回水区内;长沙航电枢纽上马后,株洲、湘潭、长沙三个水文站也将受到严重影响。
另一类是受路桥、码头等交通设施建设工程的影响。专家指出,在水文测验河段附近建设路桥、码头工程,不但影响到设备设施的安全,而且使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发生变化,严重的还会影响正常水文测报,湖南省水文测站受此类工程影响的有10处。
地处资水支流平溪河的洞口水文站,是省级重要水文站和国家级报汛站,该站的观测数据将直接影响下游邵阳市的防汛决策。据洞口水文勘测队队长曾安文介绍,自2003年11月起,湖南省重点工程邵怀高速公路施工就开始严重威胁这一测站。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测验河段右岸修建高架桥,高水时3个桥墩位于河中,桥面侵占河面宽的1/3。
记者在现场看到,现在桥墩已开挖,大量的废土废渣堵塞了河道,施工单位还在右侧河床内修建了一条6米宽的施工便道。曾安文告诉记者,这些情况严重影响水文站测流河道与断面,致使水位、流量关系紊乱,无法正常定线整编,河床、河势明显改变。同时,由于工程影响,流速大增,测验设备损毁严重。
今年7月11日的一次洪水中,洞口水文站就有两台流速仪被冲毁,洪水预报准确性也大大降低。目前高架桥施工仍在紧张进行,桥墩边线距水文站测流断面最近距离只有3米,随着桥墩越修越高,桥墩阻水作用越来越大,同时桥面增高,桥面架通将毁坏左岸锚锭,主索无法过河,流量将无法测验。“由于测报条件基本丧失,洞口水文站现在已形同虚设”,曾安文说。
位于湘江支流舂陵水上的嘉禾站也面临着同样的危险。2003年嘉禾县在该站下游约20米处新建车头公路桥,这座桥有12根钢筋混凝土柱墩,今年元月已通车。由于桥墩距缆道测验断面太近,大水时桥墩阻水形成回流使测流工作很难开展。
“由于大桥阻水,测验河道流量线随时在变,增加了测流难度。平常年份我们一年测70多次就可以了,今年我们仅上半年就测了90多次,准确度还远不如往年。”嘉禾站代站长曹辉告诉记者。
此外,还有一类是受市政工程建设等影响,湖南受该类工程影响的水文测站数量较少。
违规缘何我行我素
工程建设影响水文设施与测报,这一做法明显与《水法》、《防洪法》等国家法律和水利部、湖南省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背道而驰。
《水法》、《防洪法》、《水文管理暂行办法》及去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对保护水文设施设备均有明确的规定。依据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在水文测站的上下游确定的范围内不得修建对水文测验有影响的工程。确因国家或者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建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立项(报建)前与省水文机构或者其指定的直属机构协商处理方案,未协商处理方案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设计;需要拆迁水文测站或对水文测站采取补救措施的,所需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然而,这一系列的明文规定,在湖南省的一些涉河工程建设中却几乎形同虚设。据统计,在该省已经受工程影响的58个水文测站中,90%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未与水文部门协商处理方案。近年来,水文部门依法向影响21处水文测站的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补偿金额3122万元,只有5个建设单位给予了赔偿,实际到位金额仅350万元。因资金短缺,受工程影响的水文测站无法采取补救措施,长期难以正常开展测验测报工作。
至于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湖南省水文局局长白超海分析说,这些工程大多是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按照规定应在立项前与水文部门协商处理方案,否则有关部门不得审批,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湖南省各级水文部门都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基本上不具有行政职能,不参与项目审批,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显得“可有可无”。这就直接导致涉及到水文测站的工程项目从规划、预可研到初步设计阶段,有的甚至到工程开工建设,水文部门基本上不了解情况,更谈不上协商处理方案了。而在测站遭到工程影响后,水文部门不能及早采取措施,提出赔偿要求往往是在工程开工建设或建成后,这无疑增加了索赔的难度。
而工程索赔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也是索赔资金到位很少的根本原因,则是部分工程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湖南省水文局副总工胡贡生同时兼任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大队水文支队的负责人,曾多次与影响水文测站的工程业主交涉。他说,有的业主对涉及到保护水文测站设备设施及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水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文管理暂行办法》等根本不了解,有的虽然了解,但因涉及到需要增加工程投资而拒不执行,令没有行政职能的水文部门无可奈何。
洞口水文勘测队队长曾安文在这方面也有同样的体会。他说,自去年邵(阳)怀(化)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洞口水文站的上级主管部门邵阳水文局多次找项目业主和高速公路管理局联系,一年多时间没有结果。最终省水文局将此情况反映到省水利厅,省水利厅随后向交通厅发函要求采取补救解决措施,但一个多月时间过去了,至今仍没有明确答复。
另一个尴尬的原因则是,一般一个水文站只有2~3人,遇到水文测站受工程影响时只有请省、市级水文部门出面协调,而这些工程很大部分都属于政府支持或重点扶持的项目,虽属“条块”管理的水文部门的职工常年生活在当地,为了今后协调处理各种关系,也不便采取比如诉讼于法律等措施,往往也只好委曲求全。
同时,即使真的要动用水政监察队伍实施水政执法,目前湖南省水文部门的水政执法人员和装备也显得捉襟见肘。胡贡生说,去年,湖南省水政监察总队下设的水文大队成立,包括他在内的执法队员全部由省水文局的4名工作人员兼职,在经费、时间等方面都难以保证,根本不具备单独执法的条件。
此外,对工程影响水文测站的补偿标准也偏低。由于受工程影响的测站从建站到索赔的时间一般较长,如果依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按原规模和标准建设,与现行的《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相比,补偿标准偏低。而因为测验频次增加,劳动强度加大而需要的运行费用更是无从谈起。
还测站容身之地
今年7月中下旬,湖南沅水流域遭受特大暴雨袭击,使8个市州43县市严重受灾。在此次抗洪战斗中,湖南省水文一线职工提供的及时、准确的水雨情信息,为科学调度洪水提供了可靠依据,为最终夺取抗洪胜利奠定了基础。
难以想象,如果沅水流域的水文测站也像以上测站一样,遭到工程影响而无法正常测报,面对频繁的洪水袭击,“耳不聪、目不明”的防汛指挥部门如何指挥抗洪?
湖南省水文局局长白超海说,近年来湖南省连年遭受局部洪水的袭击,中小河流暴发洪水频繁,而当前正值全国各地想方设法让水文测站“耳聪目明”,加强水文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之际,但对水文测站的保护却成了湖南省水文职工当前最大的心愿和最迫切的要求。
如何使这一问题得到圆满地解决,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湖南省水利厅主要领导对工程影响水文测站这一情况十分关注。今年6月中旬,湖南省水利厅厅长王孝忠、副厅长佘国云指出,要按照《水法》、《湖南省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同时,抓住1∽2个工程影响水文测站的典型,实施重点水政执法打击,以切实保护水文测站正常测报。
有关专家建议,要扭转水文部门在向工程业主索赔过程中比较被动的局面,必须变事后介入为事前介入,要取得各级政府的计划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如水利、交通、电力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专门文件或规定,规定凡是建设项目有可能涉及到水文站的,在规划或者预可研阶段通知水文部门,使水文部门在建设项目可研阶段时立即编制受影响测站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资金的概算,并告知工程业主和设计单位,争取工作的主动。
针对工程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执行的情况,有关法律方面的专家建议,一方面国家有必要加强有关水文测验设备设施、测验条件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水文部门也应主动与工程业主取得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对水文系统水政监察的人员、装备、经费等方面的投入,为加强水政执法奠定基础。
此外,专家认为,还可以开展相关方面的研究,最终实现水利水电开发与水文测报的双赢。比如,对受影响严重的测站可以迁移;对影响不是很严重的测站可以通过改造设备设施,增加测验频次,以减轻工程对测验生产的影响;对即使通过上述措施,正常的测验生产管理仍然难以保证的,则可以在有条件的站与工程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水工建筑物测流的实验研究与推广应用。
(来源:长江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