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锐) 为贯彻落实省局转发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黄石局党委于8月3日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过去几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会议强调,大家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水文防汛工作顺利开展。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对各测站、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主汛期一定要注重生产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强调安全生产,绝非老调重弹,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显得日益突出,全国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一起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让人触目惊心、发人深省。黄石局的这次专题会议,也正是再一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其实,从中央到地方,安全生产已是统筹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温家宝总理在部署2004年任务时也讲到:“要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在地方,“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注生命、关注安全”、“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等等警示标语随处可见。安全的实质和意义就在于,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家庭的生活幸福、国家事业的稳步发展。安全工作做不好,一切工作都将毫无意义。在当前新的工作要求、新的形式下,确保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就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当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时候,绝大多数还是违章、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玩忽职守所造成的;更有少数是利欲熏心、不顾他人生命、国家财产损失而人为的。忽视安全,必定以惨重的代价收场。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正确把握事物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安全工作中的预见性,防止不利因素的影响,就能尽可能防止、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实处,就能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