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斌) 8月16日,十堰水文局《关于组织发布十堰市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区水质月报工作计划》的方案获市水利水电局审查通过,这标志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的十堰市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区水质月报工作正式启动。
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发布饮用水源区水质月报是《水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部门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发布公共信息的重要职责。该市水利水电局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发布湖北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区水质月报的通知》的要求,积极与水文局联系和协商,将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发布本辖区内主要水功能区饮用水源区的水质月报。水利水电局负责水质月报发布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水文局负责监测和月报编发工作。
根据《十堰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十堰市水功能区划》的要求,目前首批确定十堰城区的黄龙滩水库、马家河水库、茅塔河水库、余家湾水库、头堰水库、岩洞沟水库、百二河水库作为发布水质月报重要饮用水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