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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水文系统开展民主评议

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仪器修试所,省局机关各部门:
  现将《全省水文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全省水文系统开展民主评议

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水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湖北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认真履行水文部门的职能,以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创建文明行业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的,以提高水文行业干部职工素质为重点,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湖北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证。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通过行风评议活动,使全省水文行业在工作作风、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有明显提高,水文改革发展、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重点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宗旨、职业道德、廉政勤政、政策法规、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水文干部职工党性观念、宗旨观念、职业道德观念、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法纪意识普遍增强,进一步提高对行风评议工作的认识,达到统一思想,消除顾虑,敞开大门,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批评监督的目的。
  (二)认真查摆和纠正不正之风
  通过查摆和纠正要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1、对全省水文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敢于揭露,坚决纠正,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及时解决或基本解决;
  3、行业风气根本好转,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办事程序明确规范,办事质量明显提高,办事效率明显加快;
  4、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良好,工作热情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明显增强。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通过行风评议,进一步深化人事劳动制度、财务管理、水文业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关办事制度、程序、行为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外有执法综合部门、省厅和社会的监督,内有纪检监察和广大水文干部职工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依法行政。
  (四)树行业新形象
  通过评议和整改,进一步完善符合水文特点的文明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做到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有具体的服务标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规程、有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的方法、有赏罚分明的考核制度,树立湖北水文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行风评议主要内容
  (一)行风评议的基本内容
  1、组织领导。领导对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是否制定行风建设规划;是否把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将任务层层分解,实现目标管理和行政业务同步考核。
  2、宣传教育。党政领导是否坚持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是否开展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标的专题教育和培训;对水文系统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是否进行了宣传和表彰。
  3、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是否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是否定期组织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是否建立群众评议制度,经常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4、综合效益。行风建设和水文工作是否紧密结合,同步发展。
  (二)行风评议重点内容
  1、防汛抗旱。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汛前准备、汛中测报等工作是否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政务公开。是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制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3、廉政建设。全省水文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等规定,对违法违纪案件是否严肃查处。
  4、基本建设。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四制”,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
  四、行风评议对象
  全省水文系统行风评议对象是:各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仪器修试所和省局机关各部门。
  五、行风评议步骤
  此次全省水文系统行风评议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6月)
  1、制定下发《全省水文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
  3、召开全省水文系统行风评议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投入的目的,各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意见的收集、分析及整改措施的研究。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9月中旬)
  根据行风评议目标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是查找本单位、部门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行业不正之风多发易发的部门和环节,要作为重点查找。
  各级水文部门对行风评议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凡属自身违规的要坚决查处和纠正;凡属系统内基层单位的,要及时反馈,狠抓整改。各单位在此阶段结束时要写出详细的自查自纠报告,并上报省局,省局将在此基础上写出全省水文系统的自查自纠报告。
  (三)集中评议阶段(9月下旬)
  省局参加省厅集中评议。
  (四)整改阶段(10月-11月中旬)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在集中评议中提出的行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目标和措施,通过整改,效果明显。从发生的问题的源头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特别是建立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省水文系统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虞志坚同志为组长,省局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行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元静同志兼任,省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行评办成员。工作专班从省局政治处和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
各单位要对行风评议工作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纠建并举、注重实施,以行风评议为契机,树立水文行业的良好形象,努力完成厅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全省水文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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