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
各市、州成立水资源监测中心,与各水文分站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使我省传统的水文工作(测、报、整、算)
向水资源水文工作的方向转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我省发生“91.7”型特大暴雨洪水,全省水文职工做到了测得到、报得及时准确,为战胜洪水发挥重要作用。有9个单位,30
位职工被评为防汛抗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月20日,省水利厅以鄂水政资(1991)225号文件发出“关于水质监测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在全国水利系统产生重大影响,水利部向全国进行了推广,带动了水文工作向水资源工作的拓展。
1992年
5月,省水文总站通过学习中央2号文件和邓小平同志 的南巡重要谈话在全国水文系统,制定了《关于加快水文改革步伐,进一步搞活水文工作的初步方案》,基本思路是:“转换机制、调整结构、人员分流、一站两制”,确定荆州分站为期三年的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了全省水文改革进一步深化,并促进了全国水文改革的发展,先后有10
多个省区水文部门到试点单位观摩、学习、考察。
1993年
6月17日,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以鄂机编[1993]037 号文件批复,全省水文机构更名为:省为水文水资源局,地、市、州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6月4日,省水利厅以鄂水政资[1993]364 号关于颁发《湖北省实施<水文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水文工作的性质和作用、水文机构的职能、权限、经费渠道等,这是我省水文史上首次。
7月25日至8月15日,以咸宁温泉为中心发生大小地震400多次,最大震级达4.2级,咸宁勘测局和十好桥水文站站房严重受损。他们坚守岗位,一面抗灾,一面测报,年终取得全省水文资料质量第一名。
1994年
省局被水利部授予“一九九四年度全国水文系统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金十万元。水文职工沈贤新被评为湖北省劳模。
1995年
5至7月上旬70天内,鄂东南及江汉平原连续遭七场大暴雨袭击;黄广大堤部分堤段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水;郧西、丹江口遭受125年一遇的大旱,
全省水文职工坚守岗位,畔,奋起抗灾,有五个单位、30名职工获得表彰。省局荣 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防灾减灾先进集体”。沈贤新被评为1995年度全国劳模。
1996年
3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鄂政办发[1996]30号发出《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强调了水文的作用,明确了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监测评价机构设置、水文经费的投入、测报设施的保护等急需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强化了水文行业管理的职能。
省局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文系统先进单位”。
1997年
省局制定水文业务改革方案,并报部水文司批准,于5月份在恩施和宜昌两个试点正式运行。 水文业务改革目的是求得水文整体效益的提高,做到以最少的投入,得到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方法上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总体推进,三年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在全省面上推广。
1998年
长江流域发生仅次于1954年的全流域性大洪水,全省 水文职工忠于职守、日夜奋战抢测水文信息。在迎战长江8次洪峰中,都作出了准确及时的洪水预报,
为各级领导指挥抗洪斗争提供了决策依据,减灾效益高达100 亿元。省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湖北省抗洪抢险集体一等功”。全省水文系统有33个单位和100
多位职工受到各级政府表彰。
省局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文系统先进集体”及奖金10万元。帅移海、卢鸿琦、王道贵被评为先进个人。
12月16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颁发了《湖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这是我省第一部以省长令颁发的水文法规。
1999年
7月21日,省长蒋祝平、 省委副书记王生铁在省政府秘书长陈柏槐、省水利厅厅长段安华的陪同下,到省水文局视察工作,慰问职工。通过全省水文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战胜了建国以来长江区域性特大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