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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省水文情报、洪水预报、水情服务等防汛抗旱服务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全省水文报汛站网的规划、实施和调整;负责年度报汛任务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质量评定。 (三)负责水情报汛、洪水预报等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负责水文防汛经费的争取和执行计划的制定。 (四)负责组织完成水文信息传输网络的规划设计、洪水预报方案的编制、洪水影响分析评价、水情专用数据库建设等大型专业技术工作,并负责相关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和技术的创新。 (五)根据防汛职责的划分和要求,负责承担全省主要江、河、湖、库的洪水、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水情服务工作和防办水情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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